不花钱又有效,口头遗嘱全攻略!
口头遗嘱,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。但法律对它的要求很严格,因为它存在容易被篡改和遗忘的风险。首先,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,比如遗嘱人生命垂危、遭遇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,来不及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,才可以立口头遗嘱。立口头遗嘱时,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见证人的资格和其他遗嘱类型一样,不能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。遗嘱人要清晰、明确地说出自己的遗嘱内容。要先表明这是一份遗嘱,然后说出自己的姓名。接着说明遗嘱继承人的姓名以及双方关系,比如“继承人为李小四,是我的儿子”。再详细说明遗产分配情况。房产、银行存款、股票、车辆等财产,都要像其他遗嘱类型那样,说清具体信息和归属。当然,也要有兜底条款。如果希望遗产只归继承人一人,与其配偶无关,也要一并说明。见证人要认真聆听遗嘱人的表述,并在事后尽快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下来。记录内容要包含遗嘱人所说的全部内容,以及立遗嘱的时间、地点等信息。这里要特别注意,危急情况解除后,如果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立遗嘱的,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所以,一旦危急情况解除,遗嘱人应尽快采用其他法定形式重新订立遗嘱。